Thursday, June 26, 2008

第三步:重視大綱和主題 (Value the Outline and Theme)

第三步:重視大綱和主題 (Value the Outline and Theme)

有段時間我改變了我的講道方式,放棄使用「原則大綱」,而嘗試用「內容大綱」。因為方法用久了,難免有一點疲乏,而且感到僵硬。

改變之後,我只要選擇說:「某某聖經人物 (舉例說,大衛或保羅)」是「謙卑」、「順服」和「勇敢」,挑出三大點不去考慮經文的「原則」;而且不去注意句子是否具有主語 (題目) 和補語 (內容),這樣的做法似乎是挺容易輕鬆的事。起初的一兩年,覺得還不錯。但是幾年後,翻出舊資料,預備整理修改的時候,才知道「新方法」雖然有靈感,但是缺乏教導性和組織條理。我原以為沒有大綱的限制,我會比較自由。然而事實是寫成的不過是一篇缺乏大綱的信息,不僅流失了講員的獨特風格,也把講章的簡明性奪去了。

大綱確實有它的價值和地位,放棄「原則大綱」,也就放棄了教導的機會和權威。沒有大綱的講章,聽起來很浪漫而且簡單,卻是反效果的,聽眾反而不容易吸收。因為沒有結構的講章,需要聽眾花更多時間去消化理解。

一旦選出結構記號的「鑰字」以後,就可以用這些「鑰字」做「原則大綱」的根基、憑據、經文結構和內容組織。

找「鑰字」來訂定講道大綱,會帶來有實力又有依據的清晰效果。找著了「鑰字」,接下來就要學習如何撰寫「原則大綱」。有不少講員偏向使用「內容大綱」而不是「原則大綱」作他們的的講道大綱。「內容大綱」是採取「段落大意」,有人物、時間或地點的限制,好像是講歷史一樣,對聽眾缺乏教導性以及生活上的要求,因為「內容大綱」或「段落大意」多是講過去的人、事、物。以下是一個典型的「內容大綱」與「原則大綱」的比較:
內容大綱(一):
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要彼此相愛

原則大綱(一):
信徒應該要彼此相愛
(或) 弟兄姊妹需要有彼此相愛的精神
(或) 「彼此相愛」的教會是有見證的教會

「內容大綱」或「段落大意」與「原則大綱」的差別很大。「原則大綱」超越時間和空間,它是不變的真理;「段落大意」僅是著重經文的內容資料,只敘述經文確實發生的事情。「原則大綱」藉著有力的動詞來聯繫加強一個句子,包含聖經原本的真理和應用價值,針對個人心思意念與行為的影響以及個人對神的信心,強調個人與主的關係和日常的生活應用。「內容大綱」側重歷史性的,講過去或當時的實在情況。譬如在「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要彼此相愛」這段大綱,在大綱裡提到了保羅和哥林多人的關係。「原則大綱」是時代性的,談論現今和普世信徒日常面臨的挑戰,並提出經文內容和聽道者的關係。所以「原則大綱」一般超越聖經的文化、地理和歷史的限制,因而聖經人名和地點不應該寫在大綱裡,該等到釋經的時候才去講「歷史」資料或內容。

曾經有位學生交給我一份作業,不合乎「原則大綱」的要求。他的三點大綱是「哈蘭是代表不信的地方」、「哈蘭是代表犯罪的地方」和「哈蘭是代表審判的地方」。「原則大綱」要求講員跨越人、事、物的記載,而說出信徒該有或須做的挑戰和反應。

第三人稱的「他」也不應該也不適合放在「原則大綱」裡。還有一些名詞或是代名詞像是「耶路撒冷」、「錫安」、「以色列人」、「光和鹽」等聖經人物、動物及書卷,都不該出現在「原則大綱」裡;譬如「約瑟是個可靠的人」、「光和鹽代表人的見證」和「詩篇鼓勵我們不住的讚美神」。下面再列舉一個錯誤的例子:
(一) 亞伯拉罕為神放棄一切
(二) 亞伯拉罕為神忍受一切
(三) 亞伯拉罕為神犧牲一切

我發現很多學生的大綱作業,喜歡單寫名詞或片語 (Phrase),比如大綱裡只列了「聖經」、「僕人」和「見證」幾個字而已,我說「這不成,你只給了我片語或專題,我需要知道補充專題的補語或和內容。」必須說出「聖經」是什麼 (What it is)、「聖經」的特點 (What it has)、「聖經」所做的是什麼事 (What it does) 等等的補語,單單只用「聖經」不能構成句子,因為缺少補語。
一個句子 (Sentence) 包含主語/命題 (Subject/topic)和補語/涵意 (Complement/ thrust),而且句子裡沒有動詞就不構成句子,所以我鼓勵學生們在所作的大綱裡,至少要試著解釋他們的主語配上的補助語句如:「是什麼」、「有什麼」或「做什麼」。「原則大綱」不是描述性的 (Descriptive),不是說故事,形容聖經時代所陳述的事情,如「亞伯拉罕獻他兒子以撒給神」。「原則大綱」是具有規範或規定性的 (Prescriptive),對聽眾的生活會自然有要求,也有應用。比如「信徒要把所有最好的獻於神」。很多「內容大綱」調整或修正後便可成為好的「原則大綱」,比如「神差遣以色列做祂的見證」,可以改為「神差遣信徒做祂的見證人」或「神差遣祂的百姓做祂的見證人」;其他選擇還包括「神差遣祂的選民做祂的見證人」、「神差遣信主的人做祂的見證人」、「神差遣得救的人做祂的見證人」等等的轉換使用。

藉此機會,我要澄清講章裡題目 (Title)、專題 (Topic) 和主題 (Theme/ thesis) 三者之間的區分,它們每個都有不同的用途和地位。題目是一篇文章、一部書卷或一個著作的指定名稱、首語或標題,它可以是名詞、片語或句子。例如「蘋果」或「吃蘋果」是題目或專題 ,而「吃蘋果有益處」則是主題,雖然三方亦可成為「題目」。

作為題目的片語或句子,可以短或長,一個字或十個字都適合,像是報紙上的頭條新聞,其標題可以是「加州的車禍」、「加州的嚴重車禍」或「加州的嚴重車禍傷了十多人」。
第一和第二個版本「加州的車禍」和「加州的嚴重車禍」是專題的形式,這兩條新聞使用的是名詞或片語,而不是句子或主題,它缺了補語及動詞,要記得名詞或片語加上補語才成為主題。「加州的嚴重車禍危害多人性命」才符合句子和主題的條件。

換句話來說,題目可以是專題或是主題,然而專題可以是題目但不能是主題,而主題亦可作題目。混亂嗎?主題與專題不同的地方,在於主題有作者、講員的看法或價值觀,它不是中立或客觀的。比如這兩個講法「門徒的逼迫」和「教會受逼迫誕生了成熟的信徒」,雖然它們都可以用作題目,但「門徒的逼迫」只是一個專題,因為它不但沒有補語或動詞,並且表現出中立和旁觀者的態度,雖然或許這不是講員的初衷,僅是忽略罷了。再看「教會受逼迫誕生了成熟的信徒」,不但是個句子和主題,同時表達了講員的觀點、意見和反應。

我也講過,假如一個主題只是講述真理,這個主題就不算好的主題。它對基督徒沒有幫助,因為只有知識和資料,但不能應用。

比如我收到不少學生這類的大綱 ---「每個人都有過受苦的經歷」,雖然它構成一個句子,內容卻不夠充實,因為這句話沒有說出基督徒應該或應有的態度、和行事方法。它是個真理,沒有人質疑或爭論,但是對基督徒沒有挑戰,也沒有要求,沒有要求人作改進之處。「每個人都有過受苦的經歷」,若是改為「苦難可以挑戰我們信心的成長」,就會理想多了。

單單有名詞不足為大綱。名詞無論長短,因為沒有加上動詞,最多只是「片語」;包括短的名詞「聖經」或「救恩」,長一點的名詞「蒙福人生」或「神的應許」,更長的名詞「今日、明日、永遠」,或幾個名詞「信、望、愛」。還有很多動詞式的片語,其實也是名詞;比如「愛心的奉獻」、「交托的禱告」、「態度的更改」、「未來的盼望」或「優越的事奉」,這些都是名詞片語而不是動詞,並且缺了補語,所以還是專題。

單有動詞的大綱也遭遇了單有名詞的大綱同樣的問題,動詞無論短或長,比如 「禱告」、「信靠順服」或「歌唱、讚美、敬拜」,因為忽略了「專題加上補語」的道理,所以也都不適合作「原則大綱」。

羅伊 (Roy Zuck) 說:
「原則」是出自於經文的內容,並且是適用於任何時期的陳述。
「原則」,應該是可以用一個單句表達的聲明,功能是解釋和應用之間的橋梁。
原則存在經文之中,它們藉著一些措辭去總結一段經文,使經文原意適用於一般讀者的處境和生活範圍內。如果不找出原則,那經文只是記載神過去所作或說的。
「原則」是橋梁,藉以跨越過去和現代之間的距離,它是適用於兩者的真理。
「原則」直接起源於其經文意思,不是於經文之外。
「原則」也表達對目前的相關性,因此是應用的一部分。
「原則」是從指定原始處境所抓出的一般化的聲明,並且適於現在,特別是類似的處境之下。
“Applying God’s Word in Your Life,” Roy Zuck, Connection Extra, Fall 2005

好的大綱是客觀和具體的,不是太抽象或太廣泛的忠告,而是具有深度但又不複雜。
比如下面這些例子也不適合作為「原則大綱」---「耶穌我來」、「愛是無敵的」、「我一生是讚美」或「世界沒有免費的午餐」和其他流行的口號。

其他不清楚或沒有內容的「原則大綱」包括:問題式的大綱,比如第一點「人生的意義是什麼?」,第二點「人生的需要是什麼?」而第三點「人生的盼望是什麼?」
「原則大綱」需要有論點、建議和指導,不是要聽眾在那兒猜、想或問什麼是方向。
大綱也要避免太短或太長,七至十個字左右就行了,太短的大綱好像「神是愛」或「耶穌是主」,雖然還是個句子,但是沒有力量和張力;「神愛祂所創造的百姓」或「耶穌是掌管我們生命的主」就比較完整。其他太短或簡單的大綱,比如「不住禱告」、「謙卑事奉」和「不要懼怕」,若能進一步更改成為「遇到試探時我們要不住禱告」、「神喜愛謙卑事奉祂的人」和「信徒要有勇氣面對困難」會更理想。

有挑戰和吸引人的大綱,會有逐漸發展漸進的趨向,愈走愈深,力上加力,不斷前進到達一個高峰。走下坡的大綱,則代表講員的觀察和研究有問題,也可能是看錯經文的高峰。比如「人的需要是平安」、「人的需要是救恩」和「人的需要不是錢」,這大綱組織很明顯的在第二點的時候已經達到高峰,到第三點就走下坡了。

「原則大綱」需要花時間去做,精采的大綱其長度和比例都是平衡的;如「信主的人要不住地仰望耶穌」,「信主的人要謙卑地依靠耶穌」,「信主的人要熱心地傳揚耶穌」。有些大綱的內容長短差了很遠,所以不平衡;比如「神是愛」,「神明白我們的軟弱」,「神不會拒絕向祂呼求禱告的人」。其他不平衡的大綱,像是動詞和名詞排列不當和不一致;例如「主是體貼關懷人的神」,「主是憐憫饒恕人的神」,「我們服事的是主」。

最後,一個好的大綱是正面的,不是負面的;進展的,不是倒退的;實用的,不是純理論的;教育性的,不是哲學性的。

主題不是收集和加上大綱的要點或內容,而是信息的核心。它是講員的觀點和文章的總結,通常大約十個字。講章的主題是描述不變真理及具有教導價值的原則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