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26, 2008

第五步:準備引言和結語 (Ready the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)

第五步:準備引言和結語 (Ready the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)

引言的部分包括例證、背景 (overview/background)、主題 (view/thesis) 預告或概觀 (preview/outline)。

電影《勇者無懼》(“Amistad”) 中安東尼霍普金斯飾演美國的一位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,他提供寶貴的意見給亦曾是奴隸的反奴隸制度者提歐多喬森(摩根佛里曼飾演):
亞當斯:「在法庭中,誰最會說故事就能獲勝,那麼他們的故事是什麼?」
喬森:「先生?」
亞當斯:「他們的故事是什麼?」
喬森:「他們從西非來的。」
亞當斯:「不是,他們的故事是什麼?」
喬森仍靜默,看起來一臉疑惑。
亞當斯:「喬森先生,你原來是從哪裏來的?」
喬森:「喬治亞州。」
亞當斯:「我是問你是哪裏人?喬治亞人嗎?這就是你的故事嗎?不,你之前也是奴隸,你致力於廢奴運動,而且我能想像你一路走來已突破許多障礙,這就是你的故事,不是嗎?」
亞當斯繼續說:「你已經證明了你知道他們是什麼,他們是非洲人,恭喜你!而你所不知道的,就我所知,有一部份至少還沒加以著墨的是:他們是誰。」

90% of the gospel is narrative, 10% is exposition – H. Grady Davis
有人說〈H. Grady Davis〉,福音書百分之九十是敘述體裁,百分之十是釋經體裁。

釋經如文章的肉,而例證如菜。有了例證聽眾聽講章會消化更好,營養均衡。釋經和例證是一個銅錢的正反面,兩面皆不可缺。若說釋經是講章的正面,例證乃是講章的背面。講章沒有例證就如同在分享資料或報告一樣,會很悶、枯燥和乏味。例證不是包裝或娛樂,而是講章的配搭和想像。釋經是分析和理論,例證是體驗和靈感。例證帶給一篇信息活力、生氣和精神。沒有例證的講章,就好像看黑白電視,沒有色彩一樣;窗戶沒有窗簾般,缺乏溫罄氣氛一樣。假如釋經對左腦思考者 (left-brain thinker) 是知識、推論和邏輯,例證就是右腦思考者 (right-brain thinker) 的創意、想像和觀感。

例證分類為故事 (個人或別人的見證)、新聞 (本地或國外的時事) 或資訊 (調查、研究、統計)。例證愈個人化的,效果愈好。如果讀者留意報紙的報導,也留意到最吸引和影響人的新聞,大都是在資訊和辯論之前先講一個故事。例如講環保,記者會先講一家人的損失和受害故事,若要講農業的問題,就先講一位農夫面臨的掙扎,講社會的種種問題,就從一些人物,可以是學生、家長或社會民眾,他們所遭遇的困難或挑戰的故事。

例證是抓住人注意力和消除人反抗的工具。很多論講道的作者都說過,還沒有打開書 (book) 或聖經之前,都要先有個鈎 (hook) 來吸引聽眾的注意。我還沒有寫這本書之前,不明白為什麼我每次講道或分享大點之前,總是先講例證,特別是分享見證或故事,那麼多年來是很有效的。每次學生們問我為什麼這樣做,我也說不出所以然,只肯定這是最有效的。無可否認,這也是一般報紙和雜誌,處理文字和寫作的優秀方法。故事是很有力量的,很多時候聽眾會記得講員的故事,而不記得他的主題或大綱。故事也比報告和資訊更有影響力,原因是故事涉及聽眾的身、心、靈,能引人入勝,不僅僅接觸頭腦而已。

不可否認的,故事比報告的效力更高。我曾經思想,為什麼報館報導同性戀的新聞,雖然是反對同性戀運動的立場,對同性戀運動不利,收的卻是反效果。原因是因為報導所採取的方式不同,造成的結果也有分別。有一次加州一些反對同性戀的團體,鼓勵持同樣看法的支持者或擁護者去首都表達他們的立場,結果隔天的報紙,不只反應了反對同性戀運動者的意見,同時還敘述了一對同性戀的故事,報導他們所受到的逼迫和挑戰,真的消除了信徒最真摯和激烈的反對,令中立或還沒做決定的人受感動,甚至一些反對的立場也受了影響。

反對講見證或故事的人,不懂得在溝通和學習的過程中,要能超越理論和資訊的限制,以及現代人的思想。每次我聽名釋經家羅賓森的錄音帶,都不由自己的非常欽佩和欣賞這位有創意和權威的講道專家,為引言所準備的故事。

我曾聽過不少羅賓森教授的錄音帶,一捲挺久的錄音帶裡,在講道大會上,他提示講員如何做好開始的印象:
「對出版社那些負責審閱書稿的人,你是否常懷著好奇?我的意思是,想要知道他們是誰?他們是如何審查一本書,如何作決定取捨那一本要出版,那一本不要出版?我曾經與紐約一間出版公司的一位編輯共進晚餐。他告訴我,每年他都會收到上百的手稿供他評估,然而,你可以想像,他拒絕的書稿比他接受的多。

我請問他是如何能夠讀完所有的手稿?他承認並未讀完所有的手稿,至少沒有全部讀完它們。事實上,大多數的手稿,他只讀了開始的一兩頁。他說:如果一個作者不能夠抓住我的注意力,並且在幾個段落之後,仍無法說服我讀下去,他在餘下的部分也不可能做的比前面的更好。
也許,在這個過程中,他有可能會錯過一些好書,但卻不失為評估一份手稿的好方法。僅靠封面來斷定一本書,似乎不可能,但可以確定,書是可以用它的引言來評判的。對講章而言,也是同樣的道理,大多數引言,決定對講員講章的評論。」

例證雖然好,但是要留意不要讓例證的份量超過釋經的份量,要做主角而不是配角。這種錯誤很容易發生,特別是講員分享例證比釋經的時間還長,甚或釋經的功夫做的太淺或太弱。我很注重例證的長度,限制我的例證不超過三百個字或五分鐘,剛才羅賓森的例證是足足三百個字。有個我常用的方法,是用三個一百個字的段落去寫例證,這能控制我太投入故事,或愛不釋手的情況。一些故事,好像一些釋經,會變成我們的「寶貝」,每一個字都有感情,令我們不知不覺,不捨得犧牲或放棄。

一些有爭議性的例證和講章,不應該在講台上分享,因為會使聽眾反感,忘記了你的焦點。有個人智慧地說到,一篇講題會給聽眾帶來好的影響或是壞的刺激,不可能同時都做到,而效果是互相對立的,所以講員要小心處理有關政治、種族和性別的例證,免得表達了自己的偏見讓他人誤會。

概論 (overview) 或背景 (background) 是記載一些主題外必提的事情或資料。敘事性的經文適宜講歷史背景,而書信式的書卷討論主題比較合適。

做歷史背景不難,但是做主題的引言稍微要動腦筋。我聽著名黑人釋經家伊東尼(Tony Evans) 的舊錄音帶,講羅馬書12:1-2,他用背景安排,來寫有關「神的旨意」的引言堪稱模範:
「今天有個挺大的問題,就是一個人如何知道神的旨意?一個人是否可能肯定從早上起床到晚上睡覺,他都在神完美的計劃中?

而且我可以保證你會同意我所說的:如果你是個基督徒,神的旨意是個嚴肅的問題。因為如果你要討神的喜悅,你就必然要肯定你所做的事,都在祂為你而設立的計劃當中。
但更為嚴重的問題是:神的旨意是可以找到的嗎?我們能夠知道我們在祂完美的計劃中嗎?我認為有兩段聖經可以回答這個問題。」

主題或觀點是一段經文的中心思想,是講員所表達正面的意見。有效的主題不是只講一次,而需要「重述」幾次,比如講員以「遵行神的話語的人必蒙福」作主題,講員可以說:「我們今天要考慮為什麼遵行神的話語的人必蒙福,為什麼按著聖經的教導行事為人是個理想的方法,為什麼不離開這條神的道路是最可靠的?」

預告或概觀是如何使聽眾得知信息的方向或圖畫。最容易的方法是列大綱的要點,但不是最佳或優秀的方法。更好的的方法,是問一些問題,而每大點是問題的答案,比如約翰福音十五章一至八節,第一個問題可以問「什麼是結果子的生活?」,第二個問題是「如何結果子?有什麼秘訣?」,而第三個問題是「為什麼要結果子?」講員亦可以「重述」這類的問題。

另外一個方法,將主題按照回答的的範圍分類。比如問「『結果子』的意義」,「『結果子』的方法」,以及「『結果子』的目的」。

在時候也可以用不同的推論,特別是一些負面的思想,來回答主題,比如問:「什麼是結果子的生活?是不是參加更多的聚會?多做一些義工或多幫助一些人?」但是要避免討論沒有意思或沒有理由去回答的問題。

結語不是在做結論,而是著重應用,結論是重複或溫習講過的大綱或內容。結語不是講更多資料,而是應用的時刻、挑戰聽眾的時候。講員不必再說新的資料,是重複已經說過的資料。很多講員喜歡在結束之前講個故事,這是不對的,因為講員是在介紹新資料,忽略了應用在聽眾身上。較理想、較好的選擇,是引用短的引述 (quotation) ,而不用長故事或報告。

在林肯出任美國總統的期間,他每次都去座落在紐約巷的長老會參加崇拜,有一個晚上他帶一位幕僚去參加星期三的聚會。

當他們聚會之後,在回家的路上,這位幕僚就問林肯總統覺得當晚的講道如何?總統回答他說:「我認為講章內容思路周詳清晰,信息傳講也有說服能力。」
幕僚就問說:「那麼您認為這是一篇極佳的講章啦?」 
「不!」林肯總統說。「只能算是一篇失敗的講章罷了,因為講員並沒有挑戰我們把所聽到的道理,去實際應用出來!!」

在說到應用的時候,講員最好不要只是教聽眾,而要挑戰聽眾。挑戰會眾的有效方法是多問他們問題,特別有教導性的、有方向性的和價值觀的問題。這就能滿足教導和挑戰的兩個需要,比如不要說「你們要禱告」,而是挑戰「你有沒有禱告?」;不要說「你們每天最少要禱告十分鐘」,而挑戰聽眾「你們有沒有每天最少禱告十分鐘?」教訓的時候過了,審問的時候來了,愈具體愈有效。講員不妨思想一下這些問題:「要聽眾有什麼決定?」、「要他們去做什麼?」和「要改變什麼?」。